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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须知

2024-12-13 21:49:43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高考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包括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二、我省艺术类省统考科类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

  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详见附件)。属于“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的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批次,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推动艺术类各科类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进行考试。从2025年起,我省将在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中实行考评分离,并逐步扩大到音乐类、舞蹈类省统考。

  三、戏曲类省际联考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并设置考点,艺术类考生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并按要求参加相应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规定为准。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要求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艺术类省统考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考生可在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

  选择艺术类报考类型并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于开考前5天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自行查询并打印2025年各科类省统考准考证,知悉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考试信息及应试相关要求等。

  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五、考试形式

  笔试: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听写、乐理)、戏剧影视导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面试: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舞蹈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

  面试包括两种考试模式:考生与评委面对面考试、考评分离。

  考生与评委面对面考试是指在标准化考场内,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做出暂停、终止等指令。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如评委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考生未按考试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的,将相应扣分或不得分。

  考评分离是指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通过集中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评分。考生未按考试内容及要求进行考试的,将相应扣分或不得分。考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每科目考试仅录制一次,不得因个人原因要求暂停或重新录制考试视频。

  省统考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再折算成对应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再计入总分,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1位小数。

  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规定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参加该科目考试,按缺考处理。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信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点。考生仅可佩带机械类指针式手表,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因考生拒不配合安检、不配合存放保管手机等考试禁止携带的物品而影响考试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

  (一)考试安排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11月30日 素描8:30-11:30、速写(综合能力)14:00-16:00

  12月1日 色彩8:30-11:30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四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黑色的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2.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四开水粉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颜料(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3.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黑色的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分钟

  【注意事项】考生须自备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画板(无网格线及图形图案文字)、画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当科考试科目的考试用品,考点不提供备用考试用品。素描、速写(综合能力)答卷只允许使用黑色的铅笔或炭笔。色彩答卷只允许使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椅子、凹凸不平或有图形图案文字的画板画夹、隐形画板画帖、工具书、书刊、报纸、稿纸、硫酸纸、色卡、拓板拓片等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资料及纸张、定画液、电动橡皮、电吹风、尺子、计时器等。

  七、书法类省统考

  (一)考试安排

  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12月1日书法临摹13:00-14:30、书法创作15:30-17:00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分值各75分。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90分钟

  2.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分值75分;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分值75分。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90分钟

  【注意事项】考生须按书法类各科目试题要求和规定字体进行作答。

  【注意事项】考生须自备毛笔(笔杆不得印刻除商标品牌以外汉字)、墨汁、砚台、毛毡(纯色无格无字)、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考试用品,考点不提供备用考试用品。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椅子、尺子、凹凸不平或有图案文字的画板或毛毡、工具书、书刊、报纸、稿纸等各种类型的资料及纸张、电吹风、计时器等。

  八、音乐类省统考

  (一)考试安排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面试(视唱、声乐、器乐)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笔试(听写、乐理)地点在沈阳市标准化考点。

  12月2-7日面试:视唱、声乐、器乐

  12月8日笔试:听写、乐理14:00-15:30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器乐)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四个科目。

  音乐表演(声乐)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四个科目。声乐科目考生可选择流行、美声、民声3种唱法。

  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主副项内容确定后不允许反向选择。

  【注意事项】兼报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重复考试,只考一次,成绩通用。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标签:辽宁高考 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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