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书法类省级统考考生告知书(2)
2024-01-09 17:16:48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8.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接受“智能安检门”等检查,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检查、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核查。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
9.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由考试工作人员对其重新检查,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
10.对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以及有其他可疑情形、无法正常安检的,考点将安排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共同进行排查。
11.对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12.为确保顺利通过检查,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服饰品,防止因入考点、入考场检查延误时间,影响顺利考试。
13.对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三、考试纪律要求
14.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5.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未入考场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16.考生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1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卷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题、答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18.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四、履行诚信承诺
20.考试期间考点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行为,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将切实维护考风考纪,同时所有考场均安装有视频监控巡查系统。一旦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预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