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2)
2022-06-03 11:24:21阳光高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院校志愿录取: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第十八条 学院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培养方向为乘务方向。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38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入学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我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gfxy.com 招生网:zs.gf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 029-814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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