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09 17:57:10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为满足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场上位置 /运动小项 |
降分政策及招生计划 | ||
文化课 单独考试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
男子足球 | 前锋 | 0-1 | ||
前卫 | 0-1 | 0-3 | 0-2 | |
后卫 | 0-1 | |||
田径 | 男子中长跑 | 0-2 | 0-2 | |
男子短跑 (跨栏) |
0-2 | |||
女子短跑 | 0-1 | |||
男子排球 | 二传 | 0-1 | ||
主攻 | 0-2 | 0-1 | ||
副攻 | 0-1 | |||
女子篮球 | 前锋 | 0-1 | ||
中锋 | 0-2 | 0-1 | ||
后卫 | 0-1 | |||
网球 | 男子单打 | 0-2 | ||
女子单打 | 0-2 | 0-1 | ||
武术 | 男子 | 0-2 | ||
女子 | 0-2 | 0-1 |
注:
(1)田径各项目报考资格限定如下:男子中长跑项目限800米,男子短跑(跨栏)项目限110米栏,女子短跑项目限100米。各项目考核重点及专业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和一种降分政策。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8人,公示资格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专业
降分政策 | 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 | 所属学院 |
文化课单独考试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 | 新闻学院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 | 新闻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学 | 劳动人事学院 | |
信息资源管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政务信息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
法学 | 法学 | 法学院 |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与人口管理)、社会工作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 文学院 |
注:“招生专业名称”为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专业名称,入学后可就读专业为对应的“分流专业”。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