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2014年高招5类保送生资格条件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4-02-14 10:01:54
近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旨在确保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据悉,《通知》明确了5类保送资格条件:获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等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毕业生;被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毕业生(上海为上外附中可推荐180人);公安英烈子女;符合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等。
为严格规范保送生的招生管理,确保报送录取学生不再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根据《通知》要求,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增补相应招生计划,并且省级招办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报送省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通知》还要求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明确资格审核责任,认真组织测试考核,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据了解,《通知》要求高校综合考核须于3月20日前结束,并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保送生名单以外的学生、围巾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以及将外国语中学推荐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的公正、公开,《通知》要求本校报送录取和推荐办法须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还指出,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将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在报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或取消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