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2024年武夷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8 11:04:50 来源:武夷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当年招生计划,并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学校面向福建省南平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南平各县(市、区)户口且在南平各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九条学校公费师范生实行按南平各县(市、区)单列录取,只招收具有南平各县(市、区)户口且在南平各县(市、区)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考生只能报考户籍和学籍同在的县(市、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他要求详见《南平市本土中学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方案》(南教综〔2022〕11号)、《南平市本土小学幼儿园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方案》(南教综〔2023〕12号)。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

      第十二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没有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市、自治区)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他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为了能顺利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四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对除师范类外的其他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师范类专业投档时,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九条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当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美术类省级统考,且文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美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各省份相应批次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专业调配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