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6 09:36:56 来源:浙江树人学院
一、院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1842
三、校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江夏路2016号
四、层次
?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R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树人学院
证书种类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树人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由学校区别情况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