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4-06-25 16:40:46 来源:安庆师范大学
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106号;
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
五、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一)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专业(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类)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专业(类)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专业(类)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类)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未采用综合分的省(区、市)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五)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具体事宜详见《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六)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按大类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法语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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