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2024年南昌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4-05-30 21:37:09 来源:南昌工程学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南昌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4136011319。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简称高招委),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六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赣教规划字〔2023〕7号)和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各专业生源质量、人才培养和就业情况等因素,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八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专科无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传统高考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专业分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投档单位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第十一条同分排序规则,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需学校自行制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按以下原则执行:

      1、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3+3”模式高考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3+1+2”模式高考省份,历史类依次参考语文、历史、数学、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物理类依次参考数学、物理、语文、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的,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一的录取规则由学校自行规定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5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文化总成绩如果再相同时则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条件、政审、体检、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除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报考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