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4-04-15 20:37:31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科类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类 必选物理和化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
    工程力学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注: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不再参与后续选拔。

      4.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数学高考单科成绩*0.2。未入围的第一类考生中,如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取得满分的,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对于报名我校的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考核测试

      7月4日前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环节。

      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身体素质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身体素质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第二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招生录取名额。

      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