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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

    2024-04-15 20:36:41 来源:南京大学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考核成绩(满分150分)”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其中,对第一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由初试(满分5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依据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对于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二类生单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公示各省各专业综合成绩录取标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2.0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开展“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实施“每生一导师”,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推进“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强基铸魂专项计划,增强学生爱国报国情怀。围绕学生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各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入学培养及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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