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6 16:47:35 来源:阳光高考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3、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4、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5、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6、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7、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8、康复治疗技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9、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0、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11、运动健康指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设立了校级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减免学费1000元的政策,重点帮扶特殊困难及家庭变故学生,采取特殊资助方式,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变故的学生进行募捐。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高的考生。

      3、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联系电话: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