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11年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2013年成为株洲市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院校,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入围全省首批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和本科中职专业教师联合培养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生定向培养高职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省文明标兵校园”。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类专业群建设单位。2020年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3937,省编代码为4719。
5、学校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400人,招生专业40个。
备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2、专项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160分为合格分数线;3、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日程安排14:00--17:00
1、预录取名单公示:
2022年3月下旬,网址:http://zs.hnqczy.com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2年3月下旬,网址:http://zs.hnqczy.com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2年8月上旬,快递单号查询网址:http://zs.hnqczy.com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3、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认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补考成绩最高只按60分计)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4、我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同等学力)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同等学力)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6、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7、美术考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美术考生招生办法》
8、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9、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1、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qczy.com
招生网址:http://zs.hnqc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731-22118833 0731-22118855
招生咨询QQ:2220004719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纪检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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