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章程(2)
            2021-06-08 11:36:39 来源:阳光高考
            
            
            
                
                
                
            
            
                
  第七章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均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31-22118833 0731-22118855
  传真号码:0731-22118884
  咨询QQ:2220004719
  招生监督: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新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zzptc.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zptc.com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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