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20 20:09:53 来源: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以及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注:1.浙江、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区、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或JPEG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1年5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并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