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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7-20 09:42:30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

      学制为5+3医,学习年限为8-10年;

      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

      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园占地面积150.97万平方米(约合2264.55亩);建筑面积58.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4亿元;纸质图书101.82万册,电子图书106.85万册;专任教师8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9%。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校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无预留计划;

      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科门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100201K

    临床医学

    5+3医

    医学

    医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3”一体化培养,由七年制调整而来

    100201K

    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5

    医学

    医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401K

    预防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701

    药学

    4

    医学

    理学

     

    100703TK

    临床药学

    5

    医学

    理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医学

    理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医学

    理学

     

    101101

    护理学

    4

    医学

    理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医学

    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理学

    理学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学

    理学

     

    083002T

    生物制药

    4

    工学

    工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

    工学

    工学

     

    030101K

    法学

    4

    法学

    法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30404

    摄影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艺术学

    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

    5+3医

    前5年4800元/年/生,

    后3年8000元/年/生

    临床医学

    5

    4800元/年/生

    麻醉学

    5

    4800元/年/生

    医学影像学

    5

    4800元/年/生

    口腔医学

    5

    4800元/年/生

    预防医学

    5

    4800元/年/生

    中西医临床医学

    5

    4800元/年/生

    药学

    4

    4800元/年/生

    临床药学

    5

    4800元/年/生

    医学检验技术

    4

    4800元/年/生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4800元/年/生

    护理学

    4

    4800元/年/生

    医学影像技术

    4

    4800元/年/生

    应用心理学

    4

    4500元/年/生

    生物技术

    4

    4200元/年/生

    生物制药

    4

    4200元/年/生

    生物医学工程

    4

    4800元/年/生

    法学

    4

    4500元/年/生

    公共事业管理

    4

    4500元/年/生

    摄影

    4

    10000元/年/生

    视觉传达设计

    4

    10000元/年/生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10000元/年/生

      注: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国家、省政府、社会捐助和学校奖助学金制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并辅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各种资助措施相互补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在校期间,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并且可以申请国家、省政府、社会捐助和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情况(获奖比例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获奖比例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4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25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7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上海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命科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浙江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物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在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各省、市、自治区其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2017年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要求为准。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http://www.dmu.edu.cn/

      电子邮箱:dy_zhaos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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