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区外招生简章
2016-02-16 17:41:49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6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6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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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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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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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市) |
1月30日—31日 |
2月2日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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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2月15日—16日 |
2月16日-18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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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21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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