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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区外招生简章

    2016-02-16 17:41:49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6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6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1月27日—28日 1月29日 音乐学
    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市) 1月30日—31日 2月2日 音乐学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2月15日—16日 2月16日-18日 音乐学、舞蹈学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2月18日—19日 2月20日—21日 音乐学、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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