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类专业外省招生简章

    2015-01-26 17:06:15 来源:中国艺考网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白云校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费

    (元/年∙生)

    安徽

    湖南

    陕西

    山西

    江苏

    河北

    山东

    备注

    音乐学 

    本科

    4年

    9300

    6

    18

    5

    7

    7

     

    17

    艺术文理

    音乐表演

    本科

    4年

    9300

    2

    4

    2

    2

    2

     

    3

    艺术文

    (声乐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舞蹈学

    本科

    4年

    9300

    5

    8

    3

    6

    6

    4

    8

    艺术文

    合计

    13

    30

    10

    15

    15

    4

    28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报考时间和地点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015.1.21-22

    2015.1.23

    陕西

    西安美术学院

    2015.1.29-30

    2015.1.31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1.30-31

    2015.2.1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2.3-4

    2015.2.5-6

    山西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2.13-14

    2015.2.15

    山东

    潍坊市招办

    2015.2.2-28网上报名

    2015.3.3-4

    河北

    认河北省联考成绩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专长科目

      音乐学: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音乐表演: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四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要求: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键盘(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必考)。

      3、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方向的专业按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八、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851-86702115(音乐学院)

      0851-86701855(学校招生办)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