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3)
2014-09-09 10:13:19 来源:新浪博客
三、综合改革试点的问题
第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的设定。考试由原来的“3+X”变为“3+3”,会不会造成学习物理、化学等难学科目的人数减少?还是“高考指挥棒”在起作用,我需要的是分数,个人兴趣爱好是服从于取得高分的基础上的。我们还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类问题对大学的专业设置会产生什么影响。我想,我们文理不分科的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够全面发展,是希望造就一个全才;全才是少数的,发现自己并通过努力在某个领域成为一个人才比较现实。以我自己学习的经验来看,高中要把这么多的科目全部学好并通过考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二,英语分两次考试,是不是全国统考?怎么保证成绩的真实性?这种表述会让人与前文中的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产生混淆。这里还有很多的细节问题没有搞清楚,很多地方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如果选择两个试点区域,可以把这些问题都明确,那样最好了。
四、改革高考招生计划分配问题
第一,关于高考招生计划分配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具体的调整方式暂且未知。我想起之前的一种说法是按照省份的考生数进行平均分配,假设这种分配方式可以实现,那么这种分配方式是否就代表公平合理,那些大学里的学生就是适合读大学的学生?比如,美国高校招生的时候就采取了这种做法,结果美国学校里几乎看不到黑人学生。后来美国政府不得不规定,每所学校里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黑人学生,而不是按照人口均匀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弱势群体里的学生。但在2000年前后,美国白人上诉到法院,要求人人平等,不应该给黑人固定的招生名额。高校招生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
如果我们对招生计划均匀分配,如果我恰巧是山东省的考生,那我肯定愿意这样的方式。
这让我想起当年的异地高考,当时我就发文章说这种争论到最后很可能就是一场闹剧,现在看看异地高考也就不了了之了。所以,对招生计划的重新分配,在短期内肯定不会走上平均分配的道路,这里面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户籍限制,这又要回到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上来了。所以,不能仅仅看到表面现象,以山东或者河南考生多就要求平分招生计划。如果北京大学的招生名额被平均分配,是否要求北京工业大学的招生名额也平均分配?是不是从此中国大学的学生来源的比例都要一样?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省属高校,其绝大部分生源就是本省考生,是不可能面向全国招生的。
这个问题该不该解决,怎么去解决都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比如,我们要想想,高校当初为什么没有实现平均分配招生计划的格局?其实,高校的发展与当地政府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在高校建设初期。
第二,关于增加重点大学对农村考生招生名额的建议。我想起好久之前的一篇报道,报道中提到农村来的学生并不能很好地适应重点大学的教学要求,在与同学竞争的过程中并不占优势,这是不是造成了重点大学的资源浪费呢?政府行政命令式的强行做法是不是对的,也有待观察。
题外话
虽然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已经明确,但我们从这个文件中看到的是一种很急切的心态,想多快好省地解决问题,想通过这一种方法解决不同地方的不同问题,这样会不会造成更多的问题呢?我认为要好好地试点,把能暴露的问题暴露出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做错了事情可以改。但是高考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大事,是关乎千千万万人幸福感的大事,是关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是关乎中国梦的大事。我认为再怎么慎重、再怎么深思熟虑都不为过!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