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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12-21 10:52:59 来源:华中农业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项目:羽毛球

      2.招生计划:46人

      3.招生范围:全国

      4.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且获得羽毛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在线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提交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秩序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3年2月15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并于2013年2月2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3月6日。报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2)测试项目:羽毛球

      (3)测试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对于羽毛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且为田径、球类或武术类等任一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学校需对兼项进行测试。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学校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择优确定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对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学校与之签订相关协议。

      五、录取

      1.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的录取条件,我校方可录取。

      2.对学校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且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学校组织文化单独考试,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20%。对于学校测试及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学校将颁发校长特别奖,健将级运动员可免除考生四年学费,一级运动员可免除考生一年学费。

      3. 其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对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总数的30%。

      4.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2013年国家理科基地班除外的招生专业;其它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和文史类专业。

      5.羽毛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且为田径、球类或武术类等任一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经测试合格者,学校可优先录取。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将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考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需与学校体育课部签定相关的培养和管理协议,方可享受校长特别奖和其它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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