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1教育部不同意设置专业
2011-03-25 14:53:30 来源:教育部网站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87个本科专业和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1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616个本科专业和1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9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5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2010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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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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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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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安部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030514S |
涉外警务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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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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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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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鉴定技术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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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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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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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理化检验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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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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