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9 16:39:49 来源: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
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二00九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颁发文凭:按教育部规定,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江西管理职业学院”文凭。
五、办学地点: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鸿大道99号
六、录取规则:我院严格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七、收费情况: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1000元/年。
八、奖助贷措施:
1.我校是国家财政提供助学贷款贴息的高校,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财政和学校提供贴息。
2.我校是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实施单位,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8000元,资助面为0.13%;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元,资助面为3%;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3000元,资助面为20%。
3.优秀学生学院奖学金:一等:6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并设立系奖学金,奖励面达20%以上。
4.对入校成绩前三十名新生给予100-500元奖励。
九、联系方式:
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鸿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30033
联系电话:0791—6303036、6303029(传真)
网址:www.Jxglzyxy.com
E-mail:jxgl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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