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高考网-全国站

  • 高中1对1
  • 高考网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2 11:57:00 来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8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旅游英语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7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18万元,图书18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只招英语、日语考生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

    690104

    法律事务

    3

    4400

    690104

    法律事务(物流保障方向)

    3

    4400

    690104

    法律事务(航空港服务方向)

    3

    4950

    690101

    司法助理

    3

    4400

    690203

    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

    2

    450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4500

    590106

    计算机信息系管理(司法方向)

    3

    4500

    680108

    公共安全管理(安保策划方向)

    3

    4400

    680110

    防火管理(工程技术方向)

    3

    4500

    690102

    法律文秘

    3

    4400

    690103

    司法警务

    2

    4950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4400

    620203

    会计(司法方向)

    3

    4500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4500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通关方向)

    3

    4500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贸代理方向)

    3

    4500

    660108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师方向)

    3

    4500

    660102

    应用英语(法律方向)

    3

    4500

    660109

    旅游英语

    2

    4500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4500

    650108

    涉外事务管理

    3

    4500

    630302

    中药(中药材方向)

    3

    4500

    中药(药食真菌方向)

    3

    4500

    610301

    食品加工技术

    3

    4500

    690105

    书记官(中文速录方向)

    3              

    4950

    660112

    文秘(速录师方向)

    3

    4950

      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2000元,最低金额500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办法:

      (1)在同批次录取时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3)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4)联系电话:024—86841511024—88037003

      024—86843322

      网址:www.lacpj.com:

      电子邮箱:lacpjzsb@lacpj.com: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09年4月9日

     

    阅读原文
    院校库
    相关推荐
    资讯 本地 报考 大学 专业 招生 备考 考生 家长 资料 高中 留学
    Image Modal for Mobile
    特别策划更多

    广告合作请加微信:17310823356

    京ICP备10033062号-2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81950

    高考网 - 电脑版 | 触屏版

    Copyright 2022 gaokao.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762110

    举报邮箱:wzjubao@tal.com